深度解读—保险金信托安全吗
一、对接信托的保险安全吗
当前可对接信托的保险只有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终身寿险保额300万起或者总保费300以上的年金险可直接对接。
从保险公司自身的角度看保险是绝对安全的,不过另一个风险来自于买保险的人,如果投保人欠债,离婚,中途退保,先于被保人死亡等,这份保险很有可能就进入不了信托了,所以设立保险金信托2.0版,让信托公司做投保人无疑更安全点。
还有就是订立保险的初衷也很重要,如果是为了恶意转移财产的一般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保单也是无效的。当然信托公司也会对客户资金的合法性做调查的,客户须提供财产来源合法的证明。
二、信托公司安全吗
截至当前,我国有3822家银行,91家寿险公司,131家证券公司,而信托公司只有68家,信托牌照比保险公司还稀有,信托公司一般都非常重视自己的声誉,风控系统极其严格,坏账率远低于银行。
1、进入门槛高,银保监会已经停发新的信托牌照,最近成立的信托公司还是在2013年。万一哪家经营不善,没有牌照的机构极有可能并购其股份免于破产。
2、实力很强,68家公司管理资产近30万亿,仅次于银行,信托公司比较低调,一般私募为主。注册资本都在10亿以上,大部分都在30亿以上。以央企、国企、大型金控集团背景为主。
3、监管严格,受银保监会严格监管,每份保险金信托都要到银保监会备案,一旦发现信托公司不规范操作,将采取三种处理方式:通报批评;罚款;暂停业务。不过即使被处罚了,信托资产不受影响。
4、信托业保障基金,跟保险业保障基金类似,信托业也有,是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保障基金规模已达1100多亿。目前,信托业保障基金运行已逾三年,但尚未有动用的先例。
我们就考虑最坏的情况就是信托公司真的破产了会怎么办。
《信托法》第16条: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可见信托财产须与公司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也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现实中信托采取了封闭管理、银行专户、独立运作的特殊操作模式。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在银行对信托资金进行分户管理。法律规定,信托财产独立,在信托期内,信托财产所有权不属于信托公司,也不属于委托人,而是属于到期后的受益人。
三、保险金信托投资安全吗
保险的收益都是确定写进合同的,保险金进入合同后是不能承诺收益的。
收益的规定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但保险金信托不同于商事信托,是为了实现委托人既定的愿景的,所以一般比较保守稳健,委托人可以和信托公司协商投资的方向,并设定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报酬,比如设定个及格线3%,超过3%的收益按浮动比例计提,这样就把委托人和信托公司利益捆绑在了一起。
信托公司是唯一投资可以横跨货币市场,金融市场,实业领域的金融机构,其投资经验丰富水平高,至于投资的风险与方向委托人完全可以订立合同时与信托公司共同协商,不放心的话还可以约定个观察人监督信托公司。
四、信托财产安全吗
前面写保险资产保全的时候,我们知道保险不一定就能做到婚姻资产保全和债务隔离,那么信托财产可以吗?
1、独立于委托人的规定
(1)受益人只有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是委托人的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2)受益人没有有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不是委托人的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3)受益人有不止一个且委托人是共同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委托人的清算财产或者遗产
(4)委托人是受益人但不是共同受益人的:信托财产不是委托人的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已经失去了财产的所有权,其财产可执行的部分仅限保险金信托的收益权,他益信托完全独立于委托人。因此相比于保险争议的地方,最佳的财富保全工具就是信托。
2、独立于受益人的规定
《信托法》第47条: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与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受益人的收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能清偿债务的除外,所以一定要在保险金信托订立的时候加上这一条哦。
因此要想弥补《信托法》对自己不利的地方,信托合同订立时有关约定是保障我们利益非常重要的手段。
五、保险金信托本身安全吗
《信托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被撤销;
(六)信托被解除。
可随时撤销的信托没有资产保全的功能,保险金信托一般是不可撤销的。实际上保险金信托满期,或者达成委托人的愿望,或者设立时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者违反了委托人的意愿等,保险金信托终止。
要想保证保险金信托在存续期内安全运行,最好:
1、设立观察人,即监督人,监督信托公司履约情况
2、没有债务风险时设立
3、找信誉好实力强的信托公司合作
4、可撤销的约定要慎重订立
我们从5个方面结合法律与实际情况浅谈了保险金信托的安全性,总体上,保险金信托还是很安全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定立合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利用有关约定来完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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